本书作者哈威·罗森(HarveyS.Rosen)是当今美国新生代最著名的经济学家之一。在哈佛大学经济系以马斯格雷夫与费尔德斯坦教授为旗帜的财政学门下,只有现任美国财政部长的L.萨默斯可以与罗森的学术成就相媲美。这位1949年出生的学者与数十位当代顶尖经济学家一样,年龄上与中国的“老三届”相同。罗森于1974年毕业于哈佛大学,获经济学博士,以后任教于美国著名的普林斯顿大学经济系,并于1993-1996年间担任该系主任。他的成果涉及到理论经济学与财政学的诸多领域,在世界一流的经济学杂志上发表了60多篇论文,并编辑与写作了六部专著。
这本《财政学》第一版于1985年问世。本书是第四版。该书一出版,就受到美国各大学的普遍欢迎,现在,在美国一流大学的本科生财政学教学中,都以它为教材。本书在诸多方面超出了罗森的老师马斯格雷夫写的《财政理论与实践》,其最明显的特色就在于,她吸收了近30年来西方财政学理论的新进展。比如,关于社会保障,本书专设两章,在第11、12章系统地分析了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它所存在的问题,这对于正在设计社会保障制度的中国政府与中国学者来说,无疑是一份极好的参考资料。关于最优税收,本书以整整一个篇的篇幅作了详细的分析,即在第13、14、15章就税收与公平、税收与效率,以及各种税种如何最优设计等等问题,作者都有出色的分析。苦于收“费”问题的中国读者还可以从第15章中读到关于美国“收费”的制度描述,而想研究“预算外”问题的中国学者则可以从第2、7章里读到美国预算外的种种规则。如果你关心政府采购,则可以从第5章里学到有关的理论。综观全书,读者可以得出一个印象,那就是,中国目前所面临的种种财政问题,其实在美国也照样存在,可能人家在研究上起步比我们早。所以,找们有认真研读人家的理论与经验的必要。
中国的税制与美国不同,前面已经说过,中国的税制并不是中国人的发明,而是照搬西欧的。世界上目前就税制体系而言,主要是两大类,即美国的税制与西欧的税制。我们引入增值税,一个很大的动因是着眼于出口退税,即为了利用关税贸易总协定所允许的以出口退税来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这里所谓的“退税”,退的就是“增值税”。而美国则没有增值税,这并不等于说美国的税制就对我们无参考价值。本书从16章至20章对美国税制中三大主体税,即所得税、销售税与财富税,都均有分析,其对于围绕着种种税制而展开的正反面意见,都有细致的介绍,并作了明晰的梳理,读来引人入胜,使人觉得,公共财政问题其实难有一个惟一的解,这个解,其实正是意见相左的公众进行公共选择的结果。
本书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推出